生活提示留意你起床后的第一次小便满

老骥新传

  每天晨起第一件事,99%的人会选择“小便”。它不仅是人体代谢的“副产品”,更是我们健康状况的晴雨表。

  尿液的颜色、尿量、排尿次数等,都是肾脏疾病的重要信号。

受访专家:

医院肾内科教授左力

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杨勇

医院泌尿外科主任马潞林

健康小便6个标准

次数

每天8次小便最正常

  一天8次,总量不超过毫升。

  如果饮水量并不多,但是小便超过8次,就叫做尿频。

  很多人以为老想尿,肯定是肾虚,其实大多数尿频和肾无关。小便次数多,但尿量少,有可能是膀胱和尿道的问题;如果次数多,而且尿量也不少,则有可能是内科代谢性疾病,比如糖尿病或多尿症。

晚上起夜

最好1次

  一天8次小便,白天7次,晚上1次,是最佳比例。

  起夜太多,一种情况是因为睡前喝水多造成的,这是正常情况,没有必要为了不起夜刻意减少晚上的饮水量。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患者,需要控制全天饮水量。

晚上喝水多,早晨起来眼睛和脸会浮肿?其实,只有肾有问题的人才会这样,健康的肾会正常代谢,不会造成浮肿。

很多老人为了减少起夜,晚上一点水也不敢喝,时间长了,反而会让尿很浓,导致膀胱结石等疾病。

如果晚上没喝多少水,也总起夜,每次尿量多,说明可能有内科代谢性疾病;每次尿量少,说明可能是膀胱和尿道出了问题。

排尿频率

喝水后30~45分钟去厕所

  水在体内正常代谢需要30~45分钟,相当于学校里一堂课的时间。

  但如果排尿频率高于或低于这个数字,也不一定代表肾脏出了问题。

  水在体内停留时间长短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吃得咸还是淡,二是吃得多还是少。此外,天气的冷热也会影响排尿时间。

  除此之外,男性排尿时间明显变长、连续性不好、有滴滴答答的感觉、排尿困难、尿无力、中老年男性夜尿次数增加等症状,都是前列腺疾病的信号。

尿量

每天毫升

  每天排出的尿量大约是毫升左右,这是正常尿量。但只要每天尿量多于毫升、少于毫升都没有太大问题。

如果少于毫升,就叫做少尿,正常人几乎不可能出现,一旦发生,大多为急性肾衰竭。

多于毫升叫做多尿,多为糖尿病或尿崩症等内分泌疾病,也可能是精神性烦渴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也可能出现多尿,尤其是夜间尿量增多。

  特别要指出,不少人认为多喝水、多排尿就能“排毒”,这完全是个误区。只要排尿量在正常范围内,就足以把体内毒素排出去,没必要刻意地多喝水。

状态

尿液澄澈、泡沫少

  淡黄、澄澈、透亮,是健康小便的重要标准。

  如果尿液中泡沫多,医院去做尿化验,如果出现蛋白尿,可能是肾脏病造成的。

  临床上很少用尿的气味来辨别健康与否,所以尿味浓淡不用太放在心上,除非你的尿呈一种奇怪的烂苹果味道,那有可能是糖尿病的征兆。

颜色

淡茶色

  健康的尿液应该是淡黄透亮的,就像沏的第一遍茶水。

  但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尿液的颜色,如饮水量、体温的变化以及食物、药物的作用。

  喝水多的时候,尿液可能像白开水一样,是无色的;喝水少、出汗多的时候,尿液就可能会呈啤酒似的黄色,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尿液包括以下几种:

尿液发亮黄

  

  黄连素、维生素B等药物会引起尿液变黄,但如果没有吃药,尿色很黄且持续半个月以上,就要提高警惕。

  尿色太黄,往往预示着肝胆疾病,如肝炎、胆结石、胆道阻塞、梗阻性黄疸等疾病。

洗肉水一样的鲜红色

  血尿的原因非常复杂:如果血尿伴随鼻出血、牙龈出血,应该警惕全身性出血性疾病(例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等);如果血尿伴随腰痛、发烧,则有可能是泌尿系结石或感染;

  如果血尿伴随浮肿、高血压,应该高度怀疑肾小球肾炎;而间断出现的无痛性血尿则应警惕泌尿系肿瘤(如膀胱癌等)。

蓝色或绿色

  可能是服用了泻药,或化疗药等,不常见。

酱油色

  由于尿中红血球被大量破坏所致,也可能是急性肾炎、急性黄疸型肝炎及溶血性黄疸等。

白色

  小便呈现黄白色,像云雾一样很浑浊,有时甚至可以看到絮状物,很可能是泌尿系统出现了严重的感染。常见的疾病包括:急性肾盂肾炎,淋病等。

  

  小便像“稀牛奶”又叫“乳糜尿”。常见的疾病包括:丝虫病,腹腔淋巴结结核等。

  专家提醒,一旦长时间出现以下某种症状,就要注意健康问题了,医院就诊。

  尿频、多尿;排尿时间变长、连续性不好;尿液泡沫多、有异味尿液颜色不正常等。

一字之差,你损失的不只是金钱,还有社保等诸多福利待遇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回事吗?津贴就是补贴吗?

有些概念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劳动者若不注意区分,不只会影响到自己的钱袋子,更会影响到日后的社保、福利等诸多待遇。

往下看,小编带你一起“涨姿势”!

1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却是大相径庭。其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劳动合同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劳动者签合同的时候若不注意区分这两者概念,不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工资收入,更会影响到日后的社保、福利等待遇。

2

津贴≠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

大致可分为4种类型:

1、为保障特殊环境和岗位上工作的职工的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津贴,如高温、井下、粉尘、有毒环境以及接触放射线等或在特殊地区工作的职工发放的高温津贴、野外津贴、井下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地区津贴等。

2、为补偿职工额外劳动消耗而建立的津贴,如加班加点津贴、班组长津贴等。

3、职务或技术性津贴,如职务津贴、科研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科研津贴。

补贴则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国家或单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目前实行的补贴主要有:副食品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等。

两者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劳动者符合发放津贴的条件,就必须无条件向职工发放。

而补贴的发放属于一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内,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但用人单位一旦对发放补贴做出承诺,即应该履行承诺,按时按量向劳动者发放该项补贴,否则可能会面临拖欠工资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有些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根据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收入的项目有:

(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二)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因此,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的,未计入该类津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而依据该规定,补贴属于最低工资的一部分,不计入补贴部分,职工工资收入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3

补偿金≠赔偿金

补偿金又称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按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后需依法赔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另,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

应发工资≠应税工资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应税工资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此处提到的“劳动报酬”,即应当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中所有的组成项目,都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

应税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个税起征点(元)。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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